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徵求所長啟事(115/3/12下午4:00截止)
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徵求所長啟事
本所依「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所長遴選辦法」公開徵求所長人選。
一、所長聘期自115年8月1日起任期三年,相關權利及義務依本校規定辦理。
二、候選條件:
(一)、具教授資格。
(二)、國內外相關領域人才且具學術聲望之人士。
三、候選人資格:
符合上述條件者可依下列方式取得所長候選人資格。
(一)、本所專任教師自薦(請填寫附件1)。
(二)、本所專任教師經本所二位專任(含合聘)教師連署推薦(請填寫附件2)。
(三)、所外教師自薦(請填寫附件1),經所長遴選委員會推薦。
(四)、所外教師經本所二位專任(含合聘)教師連署推薦(請填寫附件1、2)。
四、推薦提供及寄送:
有意推薦者,請將候選人之推薦表或申請資料表,於115年3月12日(星期四)下午4:00前,直接函寄達:
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 號
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「所長遴選委員會」收
電話:(03)5750728或(03)5715131轉35049(聯絡人:張雅雯小姐)
E‐mail: ils@my.nthu.edu.tw
五、申請者如非本校教師,需先通過本校新聘教師之聘任程序,取得本所專任教師資格,始得擔任本所所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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