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科所 Logo設計比賽 (即日起至113年9月29日)
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LOGO設計比賽實施要點
一、活動宗旨:
為強化本所各項業務之推展,並鼓勵學生發揮創造力參與藝文創作,特舉辦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Logo設計比賽,期能徵求符合本所精神、意象鮮明並具代表性之所徽。
獲獎Logo有機會印在本所的周邊,如馬克杯、學科所T恤。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。
三、協辦單位: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學生自治會。
四、活動時程:
徵稿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9月29日(周日)止。
五、活動說明:
參加對象:凡對本所LOGO設計有興趣者,皆歡迎參加。
設計主題:以「學習科學與科技」之特色、主旨、元素等,配合簡潔、感性、知性及創造力,請自訂能表達的主題來表現。
作品規格:
LOGO需為平面數位方式創作,請以Illustrator、Coreldraw或相關電腦繪圖軟體繪製彩色圖樣,亦可使用Stable Diffusion、Midjourney或相關生成式AI軟體(須註明為AI生成)。設計圖幅尺寸以15cm×15cm為原則。圖案力求簡潔而內涵深意、並具視覺美感,作品應呈現並融合本所精神與特色。
要以LOGO設計圖像為優先。
完稿作品以A4(21cm×29.5cm)彩色稿輸出2份。呈現方式請參賽者參考附件二(書面作品規格示意圖)。
請簡單扼要敘述說明設計理念(以500字為限)。設計說明需包含(1)主題意象表達;(2)創意及整體造型。
作品電子檔:完稿作品請壓縮成一檔mail至 ils@my.nthu.edu.tw 信箱,內容須包含參賽者報名表、原始可編輯檔案(如ai、psd、eps等)與JPEG檔案,作品解析度須為300dpi,並儲存為CMYK模式。使用生成式AI軟體生成Logo需要使用高分辨率或後期轉為矢量圖格式。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或放大的失真現象。
繳交檔:
LOGO設計稿及設計理念說明(500字內)A4彩色打印紙本2份(附件二)。
報名表暨著作權授權同意書(附件一)紙本共乙份,每位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。(若為團體參賽、每位參賽者皆需要填寫報名表件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共乙份,參賽者需親筆簽名確認。)
作品電子檔乙份。
以上資料請於截止日前親送至學習科學研究所辦公室(第二綜合大樓B側4樓401),或以掛號郵寄至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第二綜合大樓B側4樓401 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收(請注明Logo設計比賽)。
六、評選方式:
預定於學科所所務會議中,由全所教師與學生代表擔任評選委員進行評審與投票,票數最高者為第一名。得獎作品將作為本所Logo設計之參考。
七、評審標準:
精神意涵30%,主題創意30%,構圖設計20%,整體色彩20%。。
八、獎勵辦法:
1件,獎金6,000元。
九、注意事項:
參賽時須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參加,團體合作之作品至多四人,每人具名之參賽作品至多兩件。
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,恕不受理。
無論得獎與否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,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。
凡參選稿件均不得加注參賽者個人資料。
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或獲獎者,嚴禁抄襲、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。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,取消其得獎資格、追繳獎金,產生之法律責任及行政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,獎項由本所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,必要時得以從缺。
作品以郵件寄送者,需包裝妥當,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時,由參選者自行負責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得獎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參賽作品權利歸屬說明:
A、得獎作品及該作品之電子檔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歸主辦單位所有,得獎者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權讓與主辦單位。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做適當修正,無法配合者各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,作者不得異議。
B、主辦單位保有刪改、修飾、印製、宣傳、圖片揭載、重制、公開展示;播放及不限時間、次數、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
凡報名參賽者,視為認同本簡章一切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本所網頁。
十、活動聯絡人:
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行政助理張雅雯小姐
電話:03-5715131轉35049 或03-5750728 E-mail:ils@my.nthu.edu.tw。
附件:辦法與報名表